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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注意:你遇到过假”病假条“吗?
2018-06-13 15:13  点击数:

职场中人,难免要请假,一般来说,如果是事假,就会扣除当天的工资,但是如果是病假,则会扣除当天50%的工资或者是不扣钱(具体以各个用人单位来确定)。所以很多人为了省钱,会选择请病假,但是病假需要提供病假条,如果你没有生病,医院是不会随意开给你的。

 

可是,万能的互联网却给了病假条“随意开”的可能,这是怎么回事?

 

远宝在某宝用“病假条”关键词搜索,结果未搜到相关信息,但是远宝用另一个隐晦的关键词(违法的就不公开了)还是搜到,说明还是有人在钻法律的空子赚取不义之财,既然有人卖那就说明有市场有需求。

 

那么HR们,你们有遇到过提供假”病假条“的员工吗?

 

 

 

案例

 

 

 

北京一家服装厂老板李先生发现,厂内有多名员工请病假不来上班白领工资,却在外面另谋职业。李先生通过暗访,发现原来请病假的员工根本没病,而是在用病假骗钱。

 

随后,李先生选择报警并称,员工请病假都有正规医院开的病假条。可是经过警方核查发现,这些员工提供的“正规”病假条都是伪造的,均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的,涉案金额高达35万余元,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

 

那么,假“病假条”如此泛滥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1
 
利益驱使

 

员工使用假“病假条”既可以带薪休息、享受五险一金,还可以打第二份工,这莫大的利益刺激着“病假条”市场的逐渐壮大。

 

2
 
歪曲相关法律本意

 

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生病后有请假的权利。本来,这是一条很人性化的规定,病了就应该休息,可是,却被很多人钻了空子。

 

3
 
鉴定程序太繁琐

 

 

病假条的真假鉴别比较麻烦,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单位如果要去医院核实,必须先让患者本人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然后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医院医务科批准,方可到医院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因此,这也就使得病假条有了市场条件。

 

对于有些人来说,用假“病假条”请假,只是为了偷个懒,放个假,有个正当理由休息。可是,你们知道吗,为了一时的痛快,这样一不小心就违法了。

 

对于卖方而言

1、如果卖的是伪造病假条

 

如果卖家卖的是伪造的病假条,公章就是虚假的,这就涉嫌私刻公章罪。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根据我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卖的是真病假条

 

如果卖的是病假条真的是医院所开,那么开出病假条的医生违背了医德,是一种变相权力出租行为,应当受到相应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或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买方而言

1、不准假、或被开除

 

劳动者提供假病假条请病假,应当一律不予批准;已经批准并已休病假无效,原批准病假时间应为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有权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符合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

 

2、双风险并存

 

风险一:如果在使用病假条期间出现意外,只能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风险二:网购病假条时需要告诉对方姓名、年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存在泄漏个人隐私的风险。

 

然而,又有一则这样的新闻:女白领因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用请病假方式消极对抗,并在病假期间出境游,被公司发现后解除劳动合同,女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请求被法院驳回。

 

 

 

注意咯!这6种病假无效!

 

 

 

病假证明来源不明

 

公司对于请病假的员工一般都要求其提供在医院诊断治疗记录、挂号证明、医药交费凭证等相关材料,通过这些材料用以初步推测病情真伪。

 

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

 

如果仅有一张病假证明,而没有挂号单、病历记录、医疗费发票、检查单等一系列证明,或是提供的病假单、病历本系手写,并无该医院或医师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于该日至该院挂号就诊的相关单据,就不能形成完整就诊记录,从而无法证明员工患病就诊的事实,“病假”具有明显的欺诈性。

 

 

医生违规或越权开具病假证明

 

作为医疗机构以及专业的医院,其开具的病假证明应当符合其相应的流程以及基本要求。

 

曾有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法院认定该情形显然不符合常理,而原告并不能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综合其他因素法院未对其主张的病假予以采信。

 

 

 

病假期间劳动者外出旅游

 

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员工病假期间外出旅游的事件在现实中并不少见。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就算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并无不当。

 

 

以患病为由不提供病假证明

 

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是基本权利,自然不能被包括用人单位在内的任何人和组织非法剥夺,因病就医及休假权受法律保护;但法律同样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用工管理权。

 

公司有相应病假请假制度,作为员工都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拒不提供病假证明的行为,是在对抗用人单位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由他人代开的病假证明

 

有员工不在本地就诊,由他人代开病假单的情况。针对此类员工,用人单位需核实该期间员工在外地的证明。

 

也有员工就诊多次,病患确实存在,因行动不便等客观因素无法亲自前往,为继续治疗,而由家人代开药物和病假的情形。对此种情形建议用人单位在听取员工解释的基础上,再前往医院核查为宜。

 

 

病假证明有被涂改痕迹

 

现在很多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已是机打,不太可能会出现修改的情况;

 

如果在手写病历和病假证明的情况下出现有明显涂改的情况,致病假证明病假期间与病历不符,医院又未出具证明称涂改为其所为,那病假无效。

 

最后,远宝提醒:买卖病假条是一种违法行为,请大家切莫踏入“雷区”,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员工。休病假,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劳动者在享受因病休息、获得病假工资权利同时,也应遵守基本的诚信要求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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